《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6月1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近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针对安全生产事故主要特点和突出问题,层层压实责任,狠抓整改落实,强化风险管控,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的重要指示,
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推进民爆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工信部安全〔2018〕237号)有关要求,带动行业安全生产、质量保障、服务水平全面升级,制定《民用爆炸物品行业技术发展方向及目标(2018年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实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爆行业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的决策部署,针对民爆行业面临的产能严重过剩、产品结构不合理、企业经济效益下滑、安全投入保障不足等问题,现就推进民爆行业高质量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实施办法》已经2018年10月2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第5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原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2006年8月31日公布的《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实施办法》(原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令第16号)同时废止。